镇赉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镇赉县位于吉林省西北部白城市的北部,南起北纬45度28分,北至北纬46度18分;西起东经122度47分,东至东经124度24分。东靠嫩江与黑龙江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、肇源县隔江相望,西连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,南和西南分别与大安市、洮南市、洮北区为邻,北屯黑龙江泰来县、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接壤。幅员面积4737.43平方公里,处于松嫩平原的西部边缘上。西北部与大兴安岭外围台地相接地势较高,拔海160-210米;中部多连绵起伏的漫岗地,拔海131-170米;东部与南部有嫩江、洮儿河环绕,江河沿岸是比较肥沃的冲击平原,拔海128-150米。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。土壤以草甸土、淡黑钙土为主,局部地方还有黑钙土、风沙土、栗钙土等等。镇赉县地处中纬度内陆地区,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:春季(3-5月)回暖快、降水少,大风(6级以上)多;夏季(6-8月)阳光充足,高温炎热、雨量集中;秋季(9-11月)凉爽、昼夜温差大,雨量锐减;冬季(12-2月)寒冷、干燥少雪。